气愤 快递把网友的笔记本电脑换成石头
By 阿婆 2条评论
我在12日从山东青岛发送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给我姐姐,目的地是安徽淮南,保价为3000元,缴纳保价费90元,结果18日收到包裹,打开后发现竟然是石头。单号是:1102********,18我已经投诉到圆通上海公司投诉电话69777999,受理人员是608号,说在19号给我答复。但到今天也未给我答复。我已经向国家邮政总局投诉,要求协助处理,同时,我也将在周一向当地消费者协会申诉。我已经联系了律师,如果此事情在周一圆通公司还没有答复,我将正式进入法律流程,要求公安机关协助调查,并起诉圆通快递公司。
这是我向国家邮政总局和圆通上海公司申诉的投诉信:
1、圆通公司的投诉电话说我并未要求快递公司必须交给本人签收,我查看了快递单,快递单上根本没有位置填写是否要求收件人本人签收,而且当时圆通的揽件人员根本没有进行应有的告知义务,当时我在我们办公司询问如何填写速递单,速递人员说只需要将发件人、地址,收件人、地址等信息填写上就可以了,还问我是否需要保价,我说需要,然后确定按照3000元进行保价,业务员收取我90元保价费。
2、在业务员验收完电脑后,我将电脑包装箱用胶带进行封箱,当时圆通的业务员说我的箱子不一定能经住沿途运输,所以要拿回公司再加套一个箱子。但我们在安徽淮南收到箱子后发现外包装完好,但内包装,也就是我用胶带封的电脑原箱已经被打开。
3、所有证据我们已经留存,我已经接到安徽方面的照片,照片显示箱中的石头疑似我青岛开发区路边的铺路石,怀疑是开发区当地圆通速递人员监守自盗,希望这条信息能够有力于圆通从内部调查。
4、关于保价送货方面,圆通公司并未履行通知义务。我们客户方面既然要求保价,就是希望货物在运送过程中不损坏,不丢失,但圆通公司业务人员在送货时,没有通知我的收件人货物到达的信息,使我的收件人根本不能确认是本人接收还是委托人进行接收。而是直接当作普通货物交给传达室,利用传达室人员对此风险没有认识的漏洞,将风险转嫁给传达室人员。圆通公司既然接受了我们的保价申请,就应该面对我的收件人或者收件委托人,当面验证货物是否损坏或者丢失,但送货员将货物交给传达人人员,圆通公司明知传达室人员不会开箱验货,只会转交货物,如果我们货物损坏或者丢失,圆通公司会说让传达室人员负责或者是我们自己的责任,这样谈何保价。
5、关于圆通公司监守自盗人员的调查,希望圆通公司能够尽快给我答复,如不能调查出结果,不能将责任人员绳之以法,我们将报送公安机关介入调查,同时会向相关媒体公布此件事情的来龙去脉,并要求相关媒体进行刊登。一定要让明目张胆进行货物调包的快递人员付出应有的代价。
-----以上真实性有待考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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